苏州限购政策2019

1、限购区域:姑苏、相城、吴中、虎丘、吴江、昆山、太仓

2、不限购区域:张家港、常熟

3、房屋数量限制

(1)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多可购买3套房(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人是苏州户口就算苏州户口家庭);

(2)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多可购买1套房,需提供购房之日起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方可购房。

3、苏州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为贷款人(若为家庭贷款,则家人为共同贷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两人以上家庭贷款*多不超过70万元;单人家庭贷款*多不超过45万元。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20%以上;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50%以上;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次公积金贷款的1.1倍;

*次公积金贷款付清后方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不向第三套及以上房产发放公积金贷款。

(2)商业贷款

*办理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0%;

第二次申请商业贷款的家庭(*贷款已结清),*首付比例为50%;

第二次申请商业贷款的家庭(*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为80%;

不向第三套及以上房产发放商业贷款。

注意:为保障住房需求,苏州张家港未满2年的商品住房、二手房不得交易,其它地区不限制二次出售。

苏州限购政策2019

苏州限购从哪一年开始

苏州限购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1年3月2日开始颁布的,具体如下:

1、暂定在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定销商品房、危旧房小区改造配建商品住房等以外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已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违反限购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过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进行限购提示,并根据限购要求完善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格式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限购规定,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

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该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契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3、调整完善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将申报价格由原来三个月内不得调高,调整为今年年内原则上不得调高。

苏州限购从哪一年开始

苏州限购何时取消

目前苏州限购取消时间尚未有明确说明,依然实行自2016年颁布的相关规定,而且在2017年开始又对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进行多次调整。

苏州限购令的主要内容包括:

(1)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5)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

注意: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出台的限购政策意义:

(1)是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

(2)是苏州实现转型升级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

(3)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

(4)是防范经济运行风险的需要。

苏州限购政策体现了苏州市政府切实承担起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的信心和决心。

苏州限购何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