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

(三)知识产权的*;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婚前全款买房加名是否有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2、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

(2)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经营*,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3、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全款房加名也没用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一直是*的矛盾所在,那么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的呢?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3、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可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如果是父母借贷给子女的购房款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于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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