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常州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常州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常州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常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年度住宅开发建设总量的10%。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七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常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