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南京购买经济适用房是需要交税的。在我们国家,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来说,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去进行出售,但是出售后还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以及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

(1)转让方家庭向市房改办提出上市申请,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上市材料。

(2)市房改办收到转让方提供的上市材料,逐件校验后出具收件收据。

(3)市房改办对申请家庭提供的上市材料在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内进行审核。初审、复审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上市确认;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退件处理。

(4)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方需缴纳政策性差价的,双方任意一方持交银行款单(现金转账支票)到市房改办一楼1号财务窗口办结交款手续,凭交款票据和个人身份证以及收件收据领取《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方无需缴纳*金的,持个人身份证、收件收据到市房改办2、3号窗口领取《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或退件通知书。

(5)转让方与受让方持《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确认书》(有*金的需带*金结算票据)到房屋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南京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