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2017年7月前房源合同满5年可上市

根据2017年7月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武政规【2017】14号),2017年7月前下达建设计划的经适房项目,其签订《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武汉市企业职工集资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协议书》等合同满5年,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经适房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土地缴费*的差别

经适房上市过程中,*受市民关注的是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与一般商品房的“出让土地”不同。 《规定》中明确,市民交易经适房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金,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若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也就是说,交易时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另外,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取。目前武汉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为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所以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经适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的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3、武汉经适房上市后可出租

根据现行规定,经适房不得出租获益,而上市交易后,经适房就“摘帽”变成了普通二手房,新房主可以自由出租。 房管部门预测,正因为经适房再次上市后,已经变成普通二手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变更土地性质的不会太多,因为土地性质保留“划拨”,并不影响该套房屋的使用功能。 房管部门介绍,《规定》其实给了经适房购买家庭比较宽松的选择余地。不过,《规定》出台之后即2017年7月后下达建设计划的新经适房,购买后再次上市,就要严格按照差价的七成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必须变更为“出让”。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负责人介绍,经适房本身就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房源,主要是为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因此,对2017年7月以后下达的经适房建设计划,将严格回归到“保障”轨道来。需要上市交易,就要严格变更土地性质,必须缴纳七成差价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等于杜绝了经适房*的可能。

另外,对于签合同不满5年的确需转让经适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即便是满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也享有优先回购权。希望对你有帮助。

武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2018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和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

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2018武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