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落户政策2019

1、东莞积分落户申请对象

(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

(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

(3)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2、东莞积分落户申请*

(1)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2)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3)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东莞积分落户政策2019

东莞积分落户细则

1、东莞积分落户细则

东莞从2019年2月28日正式取消了积分入户,实施两个5年的入户条件,即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就能入户东莞。

2、东莞积分落户条件

(1)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

(2)在东莞市正常参保,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3)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3、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东莞积分落户的*: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东莞积分落户细则

东莞积分落户计算

东莞积分落户计算*,主要参考以下9大类:

1、就业居住时间

申请人可在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工作年限、经商营业年限、居(暂)住证核定四种计算*中任选一种进行计分。在东莞就业居住1—4年的,每累计满一年积4分;5年及以上的,每累计满一年积6分。

2、 房产加分

申请人本人或随迁人员在东莞市拥有自由居所并且产权清晰的,根据房产所处区域核算分值。房产在丙类镇街积30分,丙类镇街包括中堂、望牛墩、麻涌、高埗、道滘、洪梅、沙田、谢岗、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房产在乙类镇街积20分,乙类镇街包括石龙、石碣、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樟木头、清溪、凤岗、桥头;其它区域均属于甲类镇街,积10分。

3、年龄积分

18—35周岁计5分,36—45周岁计1分,46周岁及以上每增长一岁减1分,由此可见落户要趁早。

4、社会服务加分

近五年在东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加2分,上限10分;近5年在东莞参加义务献血每次计2分,上限10分;参与义务捐赠每千元积2分,上限10分。

5、教育水平

本科及以上80分,大专60分,高中教育水平20分,其中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积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6、职业资格

由本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级工记60分,初级工记30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7、社保加分

在东莞或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职工,提供相应参保证明均可依缴纳社保年限计算积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累计满一年积2分。

8、纳税情况

在莞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纳税,每一千元积1分,高不超过100分;房屋契税每满两千元积1分,高不超过20分;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及其*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的纳税部分,每满3万元积10分,高不超过100分。

9、科技专利

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计100分,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可累计加分;其他*科技成果不累计加分。

东莞积分落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