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2019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2019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说明,不同的项目,所需缴纳的费用有所差别:

1、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保的主要组成部分,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依旧内蒙古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80%确定,因此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771元和4205.6元。

2、养老保险、生育保险

养老和生育保险关系到今后的日子,2019年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以内蒙古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因此缴费教书的上限为15771元,缴费基数的下限为3154.2元。

3、工伤保险

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5元)确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17677.5元和3535.5元。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参保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不得低于1760元。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2019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比例

1、2019-2020年呼和浩特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2)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3)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2、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来确定。

3、呼和浩特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为公司缴20%,个人缴8%;失业保险为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为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为公司缴0.7%,个人不缴;医疗保险为公司缴6%,个人缴2%;补充大病为公司缴4.17元,个人缴4.17元;以上便是呼和浩特社保缴费比例的相关内容。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比例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1、近日,呼和浩特市发布《关于呼和浩特市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其中就2019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2、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需要根据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5元/月)来确定。通过计算可得,现在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7677.5元,下线是3535.5元。

(1)在失业保险方面,以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即1760元/月)为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据实核定。

(2)在工伤保险方面,按2018年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3)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按2018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257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呼和浩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