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策2020

2020年5月1日,苏州正式实施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3)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策2020

苏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0

根据《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苏州人才购房补贴根据人才的不同分类,给予的补贴不同。

1、人才主要包括五类:

*型人才(A类)、领军型人才(B类)、拔尖型人才(C类)、骨干型人才(D类)、储备型人才(E类)。

2、购房补贴:

(1)乐居购房贴。支持A类、B类人才自购商品房,A类人才可按“一事一议”给予*500万元购房贴;B类人才给予*250万元购房贴。获得购房贴所购商品房,应当满一定年限后方可上市交易。

(2)乐居优购房。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建设一定数量的人才优购房,重点面向C类及以上人才优惠出售,并应设臵一定的限制转让期。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受惠面。

(3)乐居直通车。A~E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

(4)乐居助力贷。A类、B类人才*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按照引进地区或单位的政策,已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一般不重复享受购房贴、租房贴。

苏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2020

苏州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苏州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如下:

1、申请条件

(1)在园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2)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3)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2、注意事项:

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既包括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江区等6个城区,也包括张家港、太仓、常熟、昆山等4个县级市内无自有住房。无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动迁安置房和农村宅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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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人才优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