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

2020年8月20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发布了首批一体化实施项目,包括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和长三角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项目。

1、2020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异地贷款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警示、12329服务热线知识库共享、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以铁路职工为对象试点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按照国家标准分步推进业务规范化、合作开展*融通使用课题研究、开展人员学习交流培训等。

2、并且为了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加速落地,还发布了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包括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和长三角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项目,以此作为三省一市合作机制的起始点和落脚点。

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

长三角社保公积金一体化时间表

2020年8月20日,“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举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发布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包括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和长三角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项目等。

2020年9月14日,苏州市发布关于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苏州经验”。目前,只要市民在长三角其他地区正常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使用在苏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长三角公积金异贷证明申请方法,以安徽为例:

1、首先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在首页“跨区域通办服务”中选择“长三角一网通办”。

2、在“个人服务”中选择“公积金异贷证明申请”。

3、在用户登录页面根据所在地区进行登录。

4、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5、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选择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省市后点击提交即可。

长三角社保公积金一体化时间表

苏州公积金可在长三角其它地区购房

2020年9月1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苏州经验”加速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文章,期中对于市场*为关心的“异地贷款”问题在文中做了说明。“随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深入推进,异地贷款功能将会逐步实现。”

只有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的*使用在苏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苏州公积金的市民,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购买住房后,可以凭借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就能以还贷提取的*,提取苏州的公积金,用于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的住房商业贷款,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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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可在长三角其它地区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