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

  1、国内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随着百姓法律意识的增强,作为利益主体的业主与施工方,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请求法律的救济,于是建筑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也应运而生。

  2、作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咨询机构和专业鉴定人员,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案件造价进行鉴定,*个就是要体现公正原则。

  3、在工程合同造价纠纷案件中,常常会遇到当事人在合同或者签证中的特别的约定,有些约定是高于或低于定额计价标准或市场价格的,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鉴定人员都不能否定当事人之间有效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

  4、合法原则,大概包括两条内容,一是被鉴定的合同或条款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个是被鉴定的工程质量已被确认合格,鉴定人员不管合同是否有效,都以定额标准计算造价,是违背了合法原则的。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原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1、费用的审核,取费需要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包括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要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不是和工程性质相符。

  2、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的误差有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就按图计。

  3、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要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还要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才可以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或仲裁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书、答辩状。

  2、当事人一起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

  3、当事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开工报告、竣工工程验收证明或其它可以证明实际开工、竣工时间的资料。

  4、当事人一起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订货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清单等。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工程造价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