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2021

  1、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应高于员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应该低于员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工资标准。

  2、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的*工资标准是1700元;清徐县的*工资标准是1600元;阳曲县的*工资标准是1500元;娄烦县的*工资标准是1400元。

  3、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应该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2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员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这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作出调整。

  4、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是5%,*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相同的缴存比例。

  

太原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2021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

  2、同时*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是有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乘以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数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3、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太原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借款人是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借款人及其配偶都没有公积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2、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借款人需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补充。

  3、借款人可以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并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进行填写。

  以上就是关于太原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太原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