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价商品房政策2021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公共*住房保障的,不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2、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把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3、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申请实行日常登记受理*,申请人可在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买资格申请,街道办事处应当从受理申请那天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然后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4、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房屋状况进行审核,并会同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对申请人的财产、收入和婚姻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青岛限价商品房政策2021

青岛限价商品房差额税

  1、卖房人需要购买房屋满5年且是*一套,不用缴纳税费,购买房屋满5年不是*一套房屋,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1%,购买房屋不满5年,不是*一套住房交5.65%的营业税,1%的个人所得税;买房人需要缴纳1%的契税

  2、申请购买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市区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

  3、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96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4、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人在青岛市拥有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因拆迁、离婚、继承、赔偿、还债、出售、赠予等原因把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合并计算。

  

青岛限价商品房差额税

青岛限价商品房买卖规则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应该按照规定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办理限价商品住房房地产登记时,登记机关需要在房地产权证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以及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单价等内容。

  2、限价商品住房从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该把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等价款。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限价商品房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青岛限价商品房买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