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社保缴费基数2019

福州社保缴费基数2019标准是按照福建省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据福建统计局统计,2018年福建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671元,月平均工资为5389.25元。因此,福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2019年,福州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按参保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是16168元;缴费基数下限是按照福州市*工资水平来确定的,是2100元。

2、医疗保险

福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按照平均工资的300%来确定的,因此为16167.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70%,为3772.48元。

3、生育保险

福州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617.7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为233.55元。

4、工伤保险

福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17180.76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436.15元。

福州社保缴费基数2019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于2019年8月更新,具体如下:

1、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16%;个人缴8%;

医疗保险:单位缴8%;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0.5%;个人缴0.5%;

生育保险:单位缴0.7%;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0.1%-0.95%(按行业风险0.1%、0.2%、0.35%、0.45%、0.55%、0.65%、0.8%、0.95%);个人无需缴纳(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2、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也不一样。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

福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2019年5月1日起,福州市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将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

*的福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8.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福州市*工资标准(2100元/月)确定。

2、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7.7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3772.48元/月)确定。

3、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167.75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33.55元/月)确定。

4、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7180.76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436.15元/月确定。

福州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