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不同

(1)一般纳税人:**有4档:13%、9%、6%、0;

(2)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只有一个征收率3%,特殊行业是5%。

2、计税*不同

(1)一般纳税人:*抵扣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减免税额=应纳*;

(2)小规模纳税人:*直接计算=收入*征收率3%。

3、使用*不同

(1)一般纳税人:

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和*普通*,也可以开具4档*的**,同时收票方也能抵扣13%-6%的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只能自行开具*普通*,收票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需要开具专用*时,需要去税局才能开具,只能开具3%的专票。

4、税收优惠不同

(1)一般纳税人:在*方面一般很少有优惠征策;

(2)小规模纳税人:在*方面可以享受,季度收入30万以免交*的优惠征策,同时附加税减半征收入的征策。

5、认定*不同

(1)一般纳税人:

需要去申请才能认定,认定*有两种,一是有固定办公场所,可以去申请认定,另外一种是销售额超过了500万,也可以去申请认定。

(2)小规模纳税人:

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没有去申请一般纳税人,就会被自动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6、申报*不同

(1)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并且*要在特定的系统内才能申报;

(2)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月申报,也可以选择按季申报,*不需要特定的系统就可以完成申报工作。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1、根据税务总局制定公布的,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第十条:

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中的相关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方法:

符合本公告*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