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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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
落户北京是北京现役军人的愿望和期盼,但随着人口政策的不断变化,北京的落户变得越来越难,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北京军人家属随军落户的相关问题。
1、受理
2、审核
标准:由各部队政治部门干事统一报送材料,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
3、审定:同审核。
4、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材料退回部队政治部门,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部队政治部门干事。
办理条件:军人、干部配偶、子女
北京军人转业落户政策
在北京服役的军人转业落户问题是很多现役北京军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对此北京市市政府也出台了相对应的落户政策,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北京军人转业落户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在北京落户是很多人的愿望,对于在北京服役的军人也不例外,很多夫妻同时在北京服役,那孩子能落北京户口吗,这是很多军人都比较关注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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