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实施

在2019年,也就是今年年底前,深圳所有住宅小区要实现楼层垃圾撤桶,全面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模式。同时,《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已报到市人大,预计年内完成该项立法,明年全面实施。

目前,有805个深圳市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正式实行了“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在每晚7:00-9:00安排督导员定时定点开展。在晚饭后的遛弯时间,引导市民进行垃圾分类。之后,这种督导模式也会逐渐普及到更多物业小区。

与上海的干湿垃圾分类模式不同,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来分类。前端垃圾分类与后端垃圾处理体系相衔接,因此深圳的生活垃圾按照这四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深圳垃圾分类实施

深圳垃圾分类政策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激励对象和*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补助为辅的*,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家庭、个人、住宅区和单位进行激励。

二、激励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

“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天(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督导记录或智能投放设备的投放记录作为依据)。

2、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

(二)个人

“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指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教师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督导员。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全年督导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现场督导,表现突出。

2、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或街道办事处审核作为依据);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3、教师。所在学校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推动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其他人员。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身边家庭或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住宅区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住宅区。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的激励对象。

(四)单位

“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

2、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和高校)。

3、社会组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宣传教育以及公益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项。

4、农贸(批)市场和超市。

深圳垃圾分类政策

深圳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

早在2013年,深圳市便成立了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这是全国*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

而在2015年,《深圳市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深圳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随后,深圳还相继出台了: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等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2017年,深圳发布全国首份《家庭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此举被评为垃圾分类的破局之举。

今年初,深圳还通过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

到2019年底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全面推广“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厨余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完善,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

现在,深圳正大力推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模式。即楼层不设垃圾桶,在楼下集中设置分类投放点,安排督导员每晚7时至9时,在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现场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分类、准确分类。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全市805个楼层未设垃圾桶的小区率先实行了这一分类模式。今年年底之前,这805个小区的做法将会逐步推广到全市其他的住宅小区。

深圳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