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包头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包头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包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包头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2018包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准入新标准:

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39600元(月均3300元)”放宽到“低于6万元(月均5000元)”

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2万元”放宽到“低于15万元”,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43560元(月均3630元)”放宽到“低于7.2万元(月均6000元)”

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3.2万元”放宽到“低于18万元”。

2、税务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买卖:卖方需要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契税。如果包头房屋的买入价为300000元,则契税标准为300000元×1.5%=4500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契税,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3%=9000元;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印花税。按照上面的举例,印花税为300000元×0.05%=150元;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10% 。

3、买卖新政策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018包头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