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庆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1、印花税

成交价×0.05%(暂免征收)

2、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征收—营业税

购入后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购入价格)×5.6%

购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计算方法:出售价格×5.6%

3、个人所得税

自行申报

应纳税额=(合同价-购买成本-合理费用),按照差额20%的个税征收。目前朝阳成本价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价的全额1%征收个税。

免税条件:

(1)自有*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与购买价无差额的,可根据原购买房产*免除征收。

4、土地*(国土局)

应纳税额=成交价的1%

免税条件:(1)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2)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3)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4)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

5、城市维护建设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营业税的税费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6、教育附加费

该税在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交纳,并按照缴纳的*、营业税的税额进行计算,若无需缴纳*、营业税的,也无需缴纳该项费用。

优惠价补足为成本价

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房产的,需要补足房产价款后,改成房屋成本价: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

以成本价购房或转为成本价的优惠价购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当年成本价(城八区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后成商品房

8、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金

(1)2008年4月8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土地*金。

(2)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金。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房产证上写有“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字样,房屋并非经济适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经济适用房转让时需要缴纳10%的土地出让金,而回迁房只需要缴纳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将回迁房视为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迁房、绿化隔离地区)合同价×3%征收税费即可。

9、测绘费

各区规定不同,一般200元左右。

2018大庆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

大庆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

1、领表。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市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当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并在居住社区公示。

4、复核。当地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当地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当地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当地市住房保障办向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当地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如果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确定购房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当地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经济适用房交易注意事项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位置

(1)虽然很多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经济适用房的位置。因为经济适用房的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的项目大部分很多都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2)还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买经济适用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2、购买经济适用房户型

(1)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经济适用房居室功能。

(2)在有条件进行经济适用房户型选择时,应该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经济适用房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

大庆经济适用房交易流程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