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2021

  1、从2020年7月1日起,青岛市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8年员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到2019年员工月平均工资。

  2、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青岛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也就是24,651元。

  3、2020年度各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是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是1730元。

  4、单位和员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5%,*不能超过12%,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能低于10%,*不能高于24%。

  5、单位和员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能超过2958元;单位和员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是96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是87元。

  

青岛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2021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1、现在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综合因素来确定的。

  2、普遍来说,如果是第1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新房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贷额度是60万元,只有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可贷额度是36万元,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3、公积金贷款额度指的是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为构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不足时,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1、按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2、按公积金账户账上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3、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时,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也就是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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